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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一提:如果你要用外国语言,
些时间保证你写的正确无误。在你的读者中总会有人
通这
语言的。如果你写错了,这些读者就会对你丧失信心——这是理所当然。能诚实的时候就该诚实。如果你的读者发现你遵循这句格言,他们就会信任你,你也不会辜负他们。但如果你没这么
,而且犯的还是很低级的错误,他们就会认为你的小说对你无足轻重。那么这本书也就对他们无足轻重了。也许他们还是会喜
这
小说,但你已经磨平了他们阅读的
情。)
CantheHumanMouthPronounceIt?人类能拼读
来吗?
另外,也注意让你发明的语言能让英语读者拼读。用xxyqhhp或者h-psps-t这样奇怪的字符组合起来的名字傻得要命。第一,它们会转移读者的注意力,迫使读者的思路离开情节,来思考这些字母的意义。第二,即使是奇异的,很难说的语言,音译成罗
字母时也是符合拼写规则的。
SubsetsofEnglish英语的
集
但伯吉斯比我们厉害的多——他创造的俚语如此生动,是由于他懂得真正的俚语是如何形成的:拐弯抹角,委婉语,押韵,反话,借用外来语,等等等等。他在小说中用“horrorshow”表示“reallyneat”几年后
国黑人青年用“bad”表达相同的意思。引
这两个词的几乎是同一
方法。
大
分时候,你造
的语言应该就是英语,或者说,英语的一个
集。
了酒或者
过重活。应该是
过活也喝过酒。
如果你怀疑这一
,就去看看中文、那瓦获语、阿拉伯语、希腊语、盖丘亚语的罗
字母拼写。对不懂这些语言的人来说它毫无意义,如果
照罗
字母拼读,听起来和原本的语言也颇有差别。然而你还是能读
来的。这样它们就不会令读者分心,而会使你故事中的世界更真实完整。
这里没有一个生造的词(当然,那
语言的名称除外),但读者
上会明白这是一
陌生的语言——也是一
陌生的文化。
许多团
有自己的俚语,在其内
有特定
义,而外人听不懂或会误解。《发条橙》是个极端的例
。起初读者们简直被街
混混们奇怪,初看来不可理解的俚语所淹没,但在安东尼·伯吉斯笔下,未来街
的俚语设计得如此巧妙,你能在许多地方凭直觉领悟其意义,另一些也能从上下文中看
端倪。没看几页,你就觉得自己一生都在用这些俚语了。
这对外星人或外国人的名字尤为重要。你希望用与众不同的名字让人立刻留下
刻印象,但记得这只是视觉上的印象。虽然大
分的人看书时并不读
声,但你得考虑到绝大多数(如果不是全
)的读者都有这样的习惯,他们会在心中大声朗读的。如果遇到一个读不
来的单词,会令人一下
兴致索然。视觉符号——这些字母的组合——在心中被不断转化为读音。对这样阅读的人而言,Ahxpxqwt这样的名字永远都是块绊脚石。
你无须像伯吉斯这样创造真实的俚语,也不应该如此。创造俚语很有趣,但把它遍布你的小说就没那么有意思了。大
分时间里,你应该只写几个词,暗示人们在说行话或是俚语,就像前面自创语言的情形那样。